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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可以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举报: 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权工作总体协调。 2、党委农工办...
村干部不给予土地确认权,可向党委、政府办公室(厅)或党委农工办公室通报:1、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各县土地确认权的整体协调。2、党委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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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土管局具体操办。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土地确权一般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为什么城市土地不确权?只给农村土地确权?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都是招标拍卖竞拍出去的,用不着确权,农村的土地不同于城市用地,由于其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以虽然有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及政策的管理和保障,但基本上处于一村一策的状态,在农户土地管理上存在诸多土地纠纷隐患,比如土地的四至问题就常引起邻里矛盾。 而土地确权就在于解决农村里各家各户土地四至不清的问题,明确每一块土地的具体归谁,从而方便基层土地管理。除此之外,这次的农村土地确权针对不同的人群将带来不同方面以及不同程度的好处。 土地确权对农户、村干部、种植大户分别有什么好处? 1.对村干部、村支书等农村基层管理人员来讲,在处理和协调村里土地矛盾上,有了切实的依据,谁家在土地确权中是确得多少地就是多少,可以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2.对承包土地的农户来讲,土地确权之后,自己对于承包地的土地权益有了进一步保障,不仅在日后可以通过土地来进行土地抵押贷款、土地流转、土地有偿退出等多个方面获得权限,同时即使是进城务工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担心自己的土地会被收回了。 3.对于去农村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营主体来讲,可以通过获得的土地经营权来抵押贷款缓解成本压力,也能确保自己流转的土地是具有合法效益的,避免了日后的土地纠纷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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