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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治安处罚不能重复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因此,在行政处罚中适用一事不再处罚...
不,治安处罚不能重复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因此,在行政处罚中适用一事不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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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治安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1、治安处罚罚款,若数额较小是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处罚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确立了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时,禁止自己作出或要其他机关作出对申请人较原行为更为不利的决定,既不能加重处罚、苛以更多义务,也不能减损既得利益或权利。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消除申请人的顾虑,鼓励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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