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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房主拥有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没有土地证,是不允许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不能转让。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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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房主拥有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没有土地证,是不允许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购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未转让,可与对方协商转让日期,办理转让。 根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件的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一般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 (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四)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益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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