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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申请书,在申请书上说明不起诉的事实和原因,同时附上相应的证据。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检察院可以...
申请人:地址:电话:事由:请求目的:对做不予起诉的决定:事实和理由:写明不予起诉的理由:此致XXX人民检察院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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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免于起诉申请的方式:直接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申请书,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即可。如果该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刑不诉第×号 犯罪嫌疑人王××,男,25岁,汉族,湖南省株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系××压塑制品厂工人,住××市北郊王庄二队,因本案于19××年×月×日经我院批准,同年×月×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流氓罪一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19××年×月×日移送我院。现经我院查明: 19××年×月×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随同李×(已起诉)、朱××(已起诉)到××县××转盘路个体户周××餐馆就餐,三人共喝白酒23斤,应付人民币79元,李×以钱未带够和以后常来照顾生意为由只付给人民币66元,便扬长而去,店主敢怒不敢言。次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王××又随同李×、朱××到××转盘路艾××录像厅看录像,李、朱纠缠店主艾××让其换武打片,艾不从,李、朱对艾扬言:“如不换,就砸坏录像机,封录像厅的门。”犯罪嫌疑人王××对李、朱进行劝阻说:“算了,算了”,才未能打起来。凌晨3时许,李、朱又闯进南郊××餐馆寻衅闹事,犯罪嫌疑人王××又从中劝阻。在受到李的斥责后,准备独自回厂。此时,餐馆职工包××要去南郊派出所报案,被正要回厂的王××发觉,王抓住包××质问为什么偷其自行车,并对包拳打脚踢,直到包跪下叩头求饶。 以上事实,有在场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在卷证实。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在李×等流氓一案中,不仅没有参与,而且还有多次劝阻的行为;殴打包是基于双方的误会,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款以及第140条第1款、第2款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不起诉,予以释放。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7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诉。 检察长:××× 19××年×月×日
申请人:地址:电话:事由:请求目的:对做不予起诉的决定:事实和理由:写明不予起诉的理由:此致XXX人民检察院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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