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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规,劳动者在签署第三份雇佣合同后,享有与用人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用工合同的权利。在处理此类无固定期限用工合同时,应仔细研究并依照法律...
不是。2008.1.1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双方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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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不明确,大体的情况应该是公司为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一些问题,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原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原单位就业。 第二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生效的劳动合同继续适用签订合同时的法律,你现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能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合同,要看原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原劳动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适用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必须重新计算,因此你无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重新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个问题:5月1日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为60日,5月1日之后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为1年。对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不服,有四种解决办法:双方协商,申请调解,或向区、县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的情况应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第四个问题:如果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可要求继续履行,当然也可以与公司支付相关补偿、赔偿费用后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应由专门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不能在本公司内派遣;实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对社保、医保应该没有太大的影响,当然可能在投保的数额上会有所区别。 有其他问题,可以发邮箱继续咨询。
劳动合同第一次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以下法定情形,可以签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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