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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名买房房产纠纷案例有哪些?

2022-07-28
2004年张X向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委员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获得批准,同年2月27日其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X购买位于北京市B三区一套房屋,总价款510000元。该房屋性质是经济适用房,由王X和李X代为支付了房屋价款,其母亲赵XX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后因为房价上涨,双方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 张X于2008年将王X、李X和赵XX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返还房屋,此案经法院审理后,经一审判决驳回张X的诉讼请求,后张X不服判决结果,又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张X又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审理,再次被驳回再审申请。 张X在见了三十多家律师事务所后,在被告知案件已经终结,无力回天的情况下,张X通过中顾网找到了靳双权律师,靳律师组织团队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诉讼方案。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打动了张X,张X委托了靳律师代理。靳双权律师先是以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立案,后又邀请法院领导以学术交流的方式研讨,最终确认调整方案,先以所有权确认纠纷立案,X后再打物权保护。我方的诉讼请求为要求法院确认张X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庭审过程中,我方充分阐述了的确权观点,并且提出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经一审、二审判决均得到法院支持。之后,我又代表张X再次于2013年起诉王X、张X和李X要求其返还原物,腾退该房屋。三被告也自知胜算不大,就于当庭作出反诉称,一、要求张X返还购房本金510000元及相关手续费。二、要求张X赔偿涉案房屋增值损失和装修损失(以评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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