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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二套房政策,在2016年上海二套房政策有一些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切相应购房贷款为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
一、贷款政策居民购买第一套房,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二.购买二套房贷款政策的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上海没有住房但有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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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最新房贷政策:第一,房贷利率折扣统一上调为最低9折。首套房已经普遍出现8.5折,以及个别低至8.2折、8.3折。二套房利率上浮基准10%也有银行在具体执行中突破。第二,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也就是说,不管首套房的贷款是否付清,只要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再买一套都算作第二套。而此前,上海地区执行“只认贷”政策。第三,二套房政策中,严格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房。普通二套房的贷款首付最低5成,非普通二套房最低为7成。而此前,上海银行业并没有严格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房的差别。
首次购房(之前没有贷过商业贷款):可首付2.5成,最低可享受9折利率(年利率4.41%)。首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可首付3成,最低可享受9折利率(4.41%)。二套房政策(名下有1笔商业贷款没还清):首付4.5成,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年利率5.39%)。三套房(名下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的商贷没还清):不能办理贷款。
上海户籍政策我建议你去参阅下这个:《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依照《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从申办条件、激励条件、申请的提出、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迁入户口、家属随迁、轮候及其他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着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细化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办条件。 《试行办法》共提出了五项申办条件,《实施细则》对其中三项作了进一步细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实施细则》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对于《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并对缴纳镇保是否可认定为缴费年限也进行了明确。此外,对于《试行办法》中关于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规定,也进行了细化。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激励条件。 在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新时期新阶段,上海正在不断优化“不惟学历、不惟职称、不惟资历、不惟身份,海纳百川聚人才”的人才发展环境。为凸现人才的业绩和能力导向,《实施细则》就《试行办法》中提出的四项激励条件,作了进一步细化。例如,对于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的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将奖励等级限定为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实施细则》更加明确了对本市远郊地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人才积聚的鼓励和引导,规定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同时规定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对于纳税额及聘用员工达到一定标准的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是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的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何申请、申请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实施细则》对如何申请进行了细化。明确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为持证人员进行办理。为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提出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对于《试行办法》列出的7个方面的申请材料,《实施细则》对其中6个方面的材料作了进一步细化。除了部分共性材料外,所需材料根据不同条件可以相互替代。如,对《试行办法》第八条第四项中“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实施细则》明确了四项可替代的材料。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办理流程的规范化和分级审核的责任制,规定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用人单位的申请,并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为体现申办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申办的透明度,《实施细则》还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即日起,凡符合《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申办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备齐相关材料后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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