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3]17号)规定,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复审时增加了家庭财...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同的地区有所不同。廉租房一般每年签一次,有些地方每三年或五年签一次。申请居住的家庭不再符合入住标准的,应当办理退出廉租房的手续。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人及其委托的经营单位应当检查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不同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廉租房申请条件限制都有不同。部分城市较为宽松,但个别城市会相对要求严格,但基本要求都是一致的,以下为廉租房申请条件参考: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c.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按规定廉租房每年都要签合同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