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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定事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发生事故后,双方只需核对一下手表或车辆上的时钟时间即可。(二)事故地点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熟悉事故的点也好认可...
【1】对方侵害了人身权,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份额要根据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过错程度确定; 【2】对方应当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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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届时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于10日之后,可以写出书面申请请求公安部门进行调节,也可到法院起诉,解决争议。交通事故的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处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一)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应记录肇事车辆和人员的特征,第一时间选择报案,由交警部门现场进行处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的,不要轻易离开事故现场,要及时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保留现场证据,及时记录身体和财产损失情况。(二)事故发生后受害方要选择在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由专业的医疗机构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判断,而非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判断伤情,这样不仅及时得到救治,而且有利于事后提出赔偿请求。(三)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应当第一时间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由保险公司现场进行勘验定损或者用自身携带的照相设备保存事故现场证据,然后由正规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同时保存车辆维修清单,要求修理厂出具正规的车辆维修发票,以便在诉讼中能够充分证明财产损失的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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