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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需提前30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一)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二)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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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随后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由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书,最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本人向单位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或口头通知; 2.单位同意后,本人与单位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 3.结算工资以及其他经济收支; 4.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盖单位公章发给本人; 5.单位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交给本人; 6.单位将人事档案贴封条后交给本人。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者存在过错。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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