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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门诊的医疗保险可以不住院吗?报销吗

2022-10-23
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可自行选择为员工申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各医疗保险待遇如下: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2、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自缴费月的次月起,按规定向其个人医疗账户划入资金(2017社保年度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按年龄标准划入:36周岁以下的,划入60元;36周岁以上至46周岁以下的,划入75元;46周岁以上的,划入97.5元。),参保人还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补充医疗待遇。个人医疗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个人支付的属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属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或可用于支付商业保险费。 3、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有关待遇后,可按相关办法享受规定的相应险种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4、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选定一家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及下辖的一家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诊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根据《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参保人每次就诊发生属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在镇(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个人自付80%。)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将“中山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一览表”上载到门户网站,请自行登录,进入“服务大厅”栏目搜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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