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能。合法的债权都能设立担保,而非法的债权不能设立担保。例如因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权。 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1、债权可以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如果是债券、存款单、应收账款等,债权的权利人可以出质债权,为债务履行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之中以金钱作为给付内容的合同之债,属于应收账款债权,可以作为担保物出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1、债权可以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如果是债券、存款单、应收账款等,债权的权利人可以出质债权,为债务履行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