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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1、房子现在谁实际占有、居住?2、如果房子是你哥婚后取得,从表面上可以看做是其参与出资,与你们大家庭一起购买了该套房屋...
如果男方愿意,是可以公证的,并且房屋的最终收益权在离婚后归属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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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现在可能是车子的所有权人其实对你而言有利也有弊。 2有利的是我国车辆按登记制度为准你是所有权人你对车辆就有处置权力可以买卖。 3不利的是如果车辆出了什么事故造成了损失你也许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4你现在想撤掉名字那你可以直接去车管所对车辆的所有权人做变更。找老板把车子的名字变更一下。 不懂的可以继续追问。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根据您的描述您们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写了您妹妹的名字就有她的份额,建议谨慎处理 本人是有着十几年经验的专业房产律师(您可以在百度上搜索:房产律师,首页下方就能看到我的网站:
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夫妻是否对这个房子具有出资,如果有出资,可以适当争取一些权益。如果你们对本房子没有出资,本房产完全是公婆出资,且写着你婆婆的名字,那么你们对本房子没有权益。 你能继承的也只有你俩共同的存款、公积金、股票、保险、车辆等财产了。 如果不要孩子,那么你也不会额外得到什么财产。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公公婆婆对于这个孩子没有抚养义务,因此无需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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