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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要求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对于询问的确没有硬性要求,...
纪检委和监察委员会的主要区别在于机构性质、任命方式、监督范围和职权。1、机构性质不同: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员会属于国家机构。2、任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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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纪委职责范围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2、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4、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群众对本校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承办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监察室职责范围 1、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行使监察职能,履行监察职责,提高行政效能。 2、检查校行政部门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定、规章制度情况。 3、受理对校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举报以及上述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和说明。 4、负责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案件的查处工作。 5、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规、廉政教育。
不能。监听手机是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手段,纪检部门没有实施监听手机的权力。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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