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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完成后,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法院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并随时请求恢复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
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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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一)执行机关罚款、没收财产刑罚可追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罚款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全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期时,可与公安机关执行。(二)执行程序关于财产刑的执行。查封财产是查封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所有财产的,应保留罪犯个人及其赡养的家庭成员所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无法执行的,应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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