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2、没收财产是没...
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处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不同于罚款,适用于犯罪严重的犯罪分子。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案件判决中,你可能会听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词。那么,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意思呢?那么首先要从没收个人财产开始。没收个人财产是刑法中的财产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与此同时,还可以没收个人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没收部分财产。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只留下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款是轻财产刑,适用于轻情犯罪;没收财产是一种严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严重的犯罪。罚款是让犯罪分子支付一定的钱;没收财产剥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没收的只能是犯罪分子本人的所有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的所有财产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的合法份额。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综上所述,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时,只有犯罪分子合法拥有的财产,同时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犯罪分子的抚养人不能没有生活来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保留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