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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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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注销的。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的过程。被合并公司有上述情形才可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解散和取消,如果公司合并后需要取消,也可以直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取消需要由股东大会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合并后另一家公司不存在,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机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依法宣布破产;(2)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3)股东大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责令依法关闭。
被合并公司必须解散注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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