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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
首先要明确的是孩子是否与你们共同生活,因为如果共同生活,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孩子自然会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如果只是一个孩子与你们有继父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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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父名下的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是你母亲作为他的配偶与其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份额均等。 你母亲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房屋,在你父亲去世后,你父亲所享有的部分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进行继承。因此,若你母亲名下登记的其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在没有进行继承以前,你也占有部分份额。 你母亲再婚后,你的继父则享有对你母亲财产的继承权。 对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适用一般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有继承权的,可继承,但遗嘱另有指定的除外。没有继承权的,不能取得其遗产,但遗嘱另有指定的除外。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再婚时尚未成年且随继父(母)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属于形成抚养关系。
根据我国《》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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