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民法院强拆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解释的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起诉期限为3个月,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如果在收到裁决书的3个月内不提起诉讼,从届满之日起的180日内,拆迁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房屋了。这样握住强制拆迁这把刀的不是政府,而是人民法院了。 上述司法解释的93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法院执行行政机关的裁定书,应当先由行政庭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然后交执行庭进行具体执行。人民法院强拆之前,还有一个行政审判庭的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它相当于政府强拆迁前的听证会。从上述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法院强制拆迁的时间有很严谨的要求,至少需要4个月的时间,不像政府强拆,时间完全由政府决定。所以,人民法院的强拆程序比政府应该温柔一点,可以被成为“温柔一刀”,但刀毕竟是刀,刀刀见血是绝不含糊的。 法院强制拆迁留给被拆迁人4个月时间,这就是称为“温柔一刀”的主要原因,被拆迁人可以利用这4个月的时间阻止拆迁人进行强拆,并且这完全是可以做得到的,当然这个方法不能完全阻止到政府强拆,但对于法院强制拆迁确实是一副不可多得的特效药,屡试不爽也不为过。这个方法就是在诉讼期限内对裁决书提起行政诉讼。只要提起诉讼,拆迁人就无权申请法院强拆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不是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但一旦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限就永远没有了届满之日。
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建议以下方式进行:(1)以被征收人的名义向被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及时履行义务;(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并告知其拒绝履行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发出催告函和律师函后,被征收人仍未履行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征收人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如果该强制拆迁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且主体不适格,属于非法的强制拆迁。遭遇非法强制拆迁的,应该采取拍照、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然后对于非法强制拆迁的行政主体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