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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你可以先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你可以向派遣公司要求提供劳动合同,之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时不是必须要劳动合同的...
如果他招聘的职位在异地而不是在西藏,注册在西藏,你应该有关当地政府问公司在西藏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在你上班的地方蒙古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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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明确你先生所在的劳动服务公司是否具有劳务输出的资格:即必须是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有开展劳务输出经营活动所需的场所和必要设施;有健全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工作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劳动保障工作经验,并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从事劳务输出工作的有效上岗证书。 一、如果劳务公司具备上述资格,则你先生是与劳动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不是与汽修厂形成劳动关系,所以补偿金问题涉及到你先生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而与汽修厂的合同无关。 1.如果你先生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或者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劳务公司应按你先生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这里,你先生虽被派出到其他企业工作,但只是工作的地点被安排在用工企业,实际上仍然是为劳务公司劳动。所以劳务公司应以九乘以二千,补偿一万八千元. 2.如果你先生与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已到期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则劳务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二、劳务公司如果不具备上述劳务输出资格,则即使劳务公司与汽修厂签订了劳务合同,实际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是用工单位汽修厂,而汽修厂是在合同到期时关门,也就不必补偿。
1、首先,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是上诉。 2、其次,要区分案件的性质,如果是终局裁决的案件,劳动者胜诉后,用人单位就无权起诉了,该案件送达双方当事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但有例外。如果是非终局裁决的案件,劳动者胜诉后,用人单位确实可以根据个人原因继续起诉,这是法律规定权利,别人依法不能剥夺。
1、在劳动仲裁开庭之前,书面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修改被申请人; 2、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公司改名的,不需要申请修改,只需要到工商局打印公司变更单即可; 3、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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