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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辆的维修、伤者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双方在公安所交押金中支取或自己先垫付,车辆维修完好或人员康复后,双方当事人公安联系,解决交通事故事宜。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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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损车辆,按照车辆保险的相关认定情况进行赔偿,但如果由于驾驶人员违法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则只能由交强险进行赔偿,商业保险是不予理赔的,具体情况还应当由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和车辆“贬值费”都应该赔。你可以提起交通事故赔偿,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对车损进行鉴定,可根据鉴定损失程度判决赔偿。误工问题,有固定工资按固定工资赔偿,没有工资按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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