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I类户是资金进出的“总龙头”,一般是借记卡,具有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全部功能,消费和...
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灵活、宽泛的,具有很大的弹性,办理取保候审除需要熟悉相关刑事法律、办案流程以外,还必须要掌握丰富的办案经验、技术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想知道取保候审后司法实践是如何操作的,首先看法条如何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适用取保候审条件的有以下几种: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虽然修改后的刑诉法在96年刑诉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四两款,更好地体现了取保候审制度的人性化和对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保障。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对刑诉法中适用取保候审的前两款规定却难以认定和把握。从司法目的出发,凡是被立案侦查的嫌疑人、被告人都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和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从无罪推定等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出发,任何未经法院判决的嫌疑人、被告人都应推定为无罪[1],办案人员却又不可能事先知道法院的判决结果。因此,办案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就难以认定和把握。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已经顺利完成,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就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具体包括:期限届满。侦查机关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作出不移送审查起诉决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申请解除。
根据我国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以下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 品行良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