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
餐馆对就餐的顾客有一定的安全看管义务,如果未尽到这一职责,相应的要承担一定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民法典》同时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经营者,餐厅应对其经营场所内所有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保障义务。餐厅在地板湿滑的情况下未尽任何提示义务,亦未做任何处理,结果造成顾客滑到造成尾椎骨骨折,应当对顾客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顾客主张的医疗费及误工费均应被支持。
答:我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就目前而言,法律并没有规定餐饮场所务必配备相应保安人员来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你所说的上述情况可知,该快餐店已在醒目的位置上张贴了警示提示,提醒作为顾客的你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而且店内也安装了摄像头,并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可以说,对方已经切实履行了餐饮服务的附随义务,即安全保障义务。而你,作为消费者来到该饭店就餐,对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也负有妥善放置和保管的义务。另外,你的经济损失系第三方——他人抢夺这一犯罪行为造成,并非是由快餐店服务行为造成的。根据侵权法相关规定,你的损失应由第三方来承担,而非该快餐店。如果案件尚未破案成功,暂且只能由你自己来承担,等破案成功后,再向第三方(抢夺行为人)主张权利,要求其赔偿损失。
宾馆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6.2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9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