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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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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30天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本人或家属可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提交劳动合同或证明材料,工伤相关材料。
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为参保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每逢星期一下午到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拿鉴定表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盖章,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等其他手续。 二、未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没有异议的,职工可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并在镇处理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伤残鉴定等。 2、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有异议的,受伤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受伤职工提供相关材料,劳动部门若受理该申请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以后,由劳动部门盖章去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以后,可由受伤职工选择去企业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或者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有关员工工伤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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