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掌握本行政区域的执业活动和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情况,制定加强律师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掌握本行政区域的执业活动和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情况,制定加强律师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9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2,033人已浏览
3,5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