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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仅可以约定卖方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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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两种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一种是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特殊违约责任条款,另一种是在约定质量条款、交付条款和支付条款的同时,按照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比如约定卖方延期交付,卖方每延期一天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延期付款的,买受人每延期一天也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定日期后,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买卖合同。这种约定的优点是具体违约行为与违约金直接相关,方便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将违约金金额与延期时间紧密结合,起到心理威慑和监督履行的作用。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违约责任的约定都要尽可能明确承担的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救济方法和解除条款,不要只约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这必然会主张权利一方的举证责任,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的承担制定补充协议的,如果没有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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