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其第一条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晚婚假没了”这一话题,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以下就是关于浙江省婚假规定2017年所出的相关情况。 浙江省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2016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2017年1月14日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 晚婚晚育假确已取消,浙江省婚假新规定按上文规定执行。 故浙江婚假最长为: 婚假3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3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1,555人已浏览
1,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