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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
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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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2、土地确权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通知土地确权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遇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解决。
土地纠纷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所有权纠纷。这种情况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第二种情况是土体侵权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的情况我觉得是属于第二种,但是可能你没向法院表达清楚或者你给的资料不具体,所以法院才不受理。建议你把具体情况向法院表达清楚。如果法院还不受理,你可以去乡政府申请土体所有权复议,乡政府会给你解决。如果不行就委托律师处理吧。需要帮助可致电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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