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
民政部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及我国台湾地区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号、,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本(需要复印件)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6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公民的个人婚姻记录证明可以由本人提交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大两寸的免冠照片(想要开具几张证明就带上几张照片),然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去查询婚姻档案,并且根据婚姻档案的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单身去办理的也就是出具单身证明。单身证明范本: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编号:家庭详细住址: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询我处从年月日至今的,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或离婚、丧偶后再婚的婚姻登记记录。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我婚姻登记处管辖范围内目前无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出证机关:年月日公司开具的单身证明范本:兹证明__未婚,特此证明!年月日
“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8人已浏览
2,099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7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