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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离婚或者丧偶,只要你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在法律上你就是未婚。但是,当事人户...
单身证明,就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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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之道,民政局婚姻登记单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目前能做到的最好办法.为解决有些当事人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的问题,2004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答复》(民办函[2004]32号)规定,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须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单身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之前,无违法记录证明开办流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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