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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是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了,你可以去劳动局指定的鉴定部门问一下,还有你关注一下,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能有。...
工伤鉴定也可以在出院后进行。工伤职工经治疗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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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鉴定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医学会组织。所谓伤害鉴定,通过法医调查取证或有医院证据,颅脑受到物理冲击,伤害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以根据受害者的伤害程度和犯罪情节,即确定其组织结构的破坏、脑功能障碍、心理和精神影响以及损害的恢复程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内,法医在入院期间或严重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和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的伤情和客观情况,划分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等方式进行的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应当交给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疑难、复杂和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
医院诊断证明不能作为伤害鉴定,但可以作为伤害鉴定的重要依据。明确作为鉴定人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专职和非专职鉴定人。专职鉴定人是指在司法机关专门配备的从事鉴定的人员,如实验室检查人员、法医等。,被指定为负责特定案件的特殊问题鉴定的鉴定人;非专职鉴定人员一般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临时指定或者聘用的人员,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进行鉴定,负责案件的具体鉴定。
没有出院小结,那么就缺少鉴定申请材料,那么就无法给出准确的鉴定结果,是不予鉴定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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