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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证明不能作为伤害鉴定,但可以作为伤害鉴定的重要依据。明确作为鉴定人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专职和非专职鉴定人。专职鉴定人是指在司法机...
伤害鉴定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医学会组织。所谓伤害鉴定,通过法医调查取证或有医院证据,颅脑受到物理冲击,伤害症状危及生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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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不能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司法鉴定比如交通事故就可以适用此种,一种是工伤伤残鉴定,还有一种是医疗事故的伤残鉴定.第一种自己就可以到司法鉴定中心去申请鉴定,第二种是自己或单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鉴定,前提是先要鉴定为工伤.第三种是需医院和受害人共同向当地医学会申请鉴定,也可以在起诉后由法院委托当地医学会鉴定.受害人有很多不懂得这些程序,当然律师指点一下可以少走一些弯路.
医院本身是不能进行伤残鉴定的,是需要员工向专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判定。如果是工伤鉴定,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果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医院诊断证明不能作为伤情鉴定,但是可以作为伤情鉴定的重要依据。 1、要明确作为鉴定人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专职和非专职鉴定人两类。专职鉴定人是指在司法机关内部专门配备的从事鉴定的人员如化验人员、法医等,其被指定担任负责某件具体案件的某个专门问题鉴定工作的鉴定人;非专职鉴定人员一般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临时指定或聘用的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工作的人员负责案件的具体鉴定工作。 2、能否成为鉴定人的要件之一是受司法机关的委派或聘用。如果给诊断伤情的医生不是司法机关指定或聘用的为其做伤情鉴定的人员,就不具备鉴定人的资格,其所出具的诊断证明只是医生一般的诊断记录,虽然这种证明能与鉴定结论起相互印证作用,可以作为该伤害案件的书证,但它不是运用专门的鉴定方法所作的结论,因而不能代替司法医学伤情鉴定结论。 在司法实践中,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往往是先被送到医院诊断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所开具的诊断证明,包括医院保存的手术记录、X光片等,一般都是最初保留的有关伤情情况的证明材料,有的甚至是以后(如被害人伤愈后)无法补证的; 医生的诊断证明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司法机关所指定、聘用的鉴定人也可以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等各种有关材料作出司法医学伤情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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