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沈阳市收养孩子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1、合法收养孩子首先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 2、然后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再签订收养协议; 3、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孩子: 1.没有孩子;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孩子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如果你没有妻子想收养女孩,你与孩子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如果你有配偶想收养孩子,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 7.如果你想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得孩子的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