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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信息公开的特征有哪些

2021-10-13
第三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公开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执法信息的公开不仅充分的保障了每个公民的知情权,而且也促进执法机关在阳光下办案实现了民之所向的公正廉洁。执法信息公开需要按照制定的规定来执行遵循相应的规则,使得执法信息公开规范化。从而国家制得了国家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用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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