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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使存在女方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使存在女方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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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金钱,只要将金钱交付受赠与人即属于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撤销赠与。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在对离婚存款进行分割时,要看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具体分割的时候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在夫妻之间均等的进行分割,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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