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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复制购房合同,然后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
如果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银行按揭前未开始丢失的,应当在报纸上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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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丢失,建议尽快与开发商联系。购买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住房管理局和您的个人手中,如果您的合同丢失,您最好抓你最好抓紧时间发布报纸,带着丢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充的。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隐患。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不同的情形下处理方式不同: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 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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