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江苏省失业保险交纳范围及比例: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以及企业退休人员。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聘用的帮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原则上每2年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到8%,并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对企业缴纳比例作适当调整,逐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0年10月26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资料。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是指以下人员: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一,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r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企业工伤保险比例缴费率。r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企业工伤保险比例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r二,工伤伤残鉴定程序:r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r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r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r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r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6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9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