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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者没有出院保险公司理赔吗

2022-01-21
该案属于民事交通事故纠纷,现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检车。 交警让你交纳3600元的费用,应当开具发票,如果不开,你有权拒绝交纳。 2、关于医疗费。 如果你有能力,可以垫付,如果没能力,可以请受害人自己先想办法,一般情况下最终的赔偿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一般在事故发生后最多只拿出1万的医疗费,其他费用要待案子告结时,通过法律程序凭相应的票据由保险公司报销。 《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无力垫付 如果你确实无力垫付,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向事故科或对方家属说明情况,大家都想想办法,先看病,保留票据,最终这些费用由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是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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