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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费用保险公司能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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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一、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二、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交通事故伤者费用保险公司能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该案属于民事交通事故纠纷,现就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检车。 交警让你交纳3600元的费用,应当开具发票,如果不开,你有权拒绝交纳。 2、关于医疗费。 如果你有能力,可以垫付,如果没能力,可以请受害人自己先想办法,一般情况下最终的赔偿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一般在事故发生后最多只拿出1万的医疗费,其他费用要待案子告结时,通过法律程序凭相应的票据由保险公司报销。 《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无力垫付 如果你确实无力垫付,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可以向事故科或对方家属说明情况,大家都想想办法,先看病,保留票据,最终这些费用由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是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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