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
办理材料:1。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单位依法设立批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条件:资料齐全,可申请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三楼(贷款及缴存),四楼(提取办理)。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480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三楼(贷款办理)、四楼(提取存款办理)。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城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四楼(贷款办理)、五楼(存款提取办理)。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员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028-843507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化体育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630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电话:028-823137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787989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办理费:网上查询不收费: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资料: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现已实现零业务证明材料提取,不再要求员工提供还款流水,不再要求离职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离职证明材料,不再现场核实单身情况,结婚证,户籍证明材料真实性等1。无房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本条规定的第一至三项材料,由职工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在网上查询确认,无需提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1,713人已浏览
4,801人已浏览
1,2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