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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
具体与伤者职工的个人工资、伤残等级和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而且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之前,伤者职工需要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领取各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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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进行计算的,和员工的户口是无直接关系的。 员工工伤赔偿项目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根据描述有一定的补偿。 1、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2、也就是说,在拆迁的中。和户口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有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在拆迁的时候,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请问如果我的工伤判定为9级应得到多少赔偿呢 (有保险)那如果没有保险因有那些赔偿答复:你好,《企业工伤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二)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三)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五)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你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则应当按照以上条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和享受待遇。握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企业违法不办理的,应当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职工因工受伤而又没有参加保险的,应当由企业以工伤保险规定的条款为依据进行补偿和赔偿。(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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