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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从无锡市安镇法庭了解到,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近一半为上门女婿离婚案。考虑到上门女婿普遍性格内向,容易出现过激行为,以及财产分割有困难...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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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有没有权利取决于有没有遗赠扶养关系。 一、岳父母的财产归其本人所有,他人无权处分或者分配。 二、本人死亡后,其财产属于遗产,依法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包括配偶和子女)继承,上门女婿不属遗产继承人。 三、上门女婿可以与岳父母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女婿承担岳父母生养死葬义务,岳父母死后遗产赠与女婿;并申请当地公证机关予以公证。该协议内容如果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程序和内容合法,且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上门女婿有权分割岳母的财产吗,就具有可靠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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