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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期结款方面的结算补偿:首先在你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墙面或地面实际粘贴面积计算面积(合同中对此无规定的前提下),瓷片本身有破损和人为破损均由施工方负责(讲好的价格内包含正常损耗和人为破损);2、所有铺砖没有勾填缝剂,不算完工(勾缝和填缝属于粘贴瓷片的工序中的内容);3、卫生间积水,工程功能质量不合格,若你能忍受的话可通过协商计算补偿;4、木制品油漆出现划痕、断裂、漆面很花,可认定为工程质量不合格,若你能够忍受的话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者令施工方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再按照讲好的价格打折(通常7折)来计算工程款;5、尾款问题:若合同没有规定的话,尾款应该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工程款(扣除保修款,一般的来说,保修时间应为二年)。
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根据法律规定,完全可以拒绝交纳多的部分,房东确实要强迫交纳的,要出具收据做为证据,然后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关于装修费的赔偿问题,如果双方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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