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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是需要负责维修的,这就是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屋面的防水工程,卫生间的防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之后,保修期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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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保修金新规内容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从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变成了5%。 2、工程质量保修金是用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第39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其第40条还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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