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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那么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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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8、填写申请执行表。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那么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财产保全情况登记表; (3)所需保全财产线索及相关的证明材料:①机动车——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②房地产——处所、权利人姓名或名称、房地产登记材料;③个人银行存款——开户行名称、地址、储户姓名、号码及账号;④单位银行存款——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账号;⑤股票或股票帐户内资金——帐户号、证券交易指定场所;⑥其他财产——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在地等情况。 (4)有效的担保材料: 1、若是提供现金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申请财产保全所涉财产价值交纳一定比例的; 2、若是提供实物担保的,当事人提供担保物的价值应当与申请财产保全所涉财产的价值大致相等。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下不能坐视不理,而且有效的、合法的解决办法就只能是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了,财产保全的费用必须要有申请者预付。除了需要交财产保全费之外,法律上规定当事人还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者说是保证金。延伸阅读:用离婚手段转移财产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否合法离婚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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