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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解散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有公...
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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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解散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首先,解散公司诉讼提起人资格,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其次,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最后,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其他股东则列为第三人,当然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在解散公司诉讼中,有权利申请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
下列情况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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