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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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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需要夫妻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公证处: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2、子女户籍证明;3、起草离婚协议书;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应当审查以下内容: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2、审查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协议:(1)询问离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做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对探视权的约定。双方当事人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字。离婚协议经过上述程序后,公证完成。
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方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反悔,除非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相关法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同居双方进行财产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同居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被受理。 3、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公证接谈笔录内容。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分别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同居财产公证办理完毕。 (二)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该财产的取得有过帮助,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在分割时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也就是说谁的作用大些,谁分到的份额就多些。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分割时要平均分割;若是按照比例出钱购得的财产分割时按出钱比例分割。 3、同居后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当事人所有。 5、不能确定所有权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即分割时平均分割。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为共同享有,债务为共同承担债务。若债券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照份额享有和承担。 男女同居前的财产,只需所有人单方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单独进行共同财产公证,则该财产公证无效。而根据上文的阐述,同居双方能进行财产公证。此时需要区分办理公证的时间,有的情形个人单独可以办理,但有的情况则就必须要双方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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