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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车祸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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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所谓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认为病情在临床效果上已稳定。注意,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康复。法医实践中一般根据受伤部位和损伤程度来确定鉴定时间,受害人可在受伤后三到六个月做鉴定,具体鉴定时机需要与法医进行沟通。有的内固定物不影响伤残等级评定的,可以按骨折愈合标准选择鉴定时机。如:肋骨内固定、脊柱骨折内固定、临床认为不必取出内固定且出证明的。对肢体邻近关节的内固定在位可能影响关节功能并据此关节功能评定伤残等级的,原则上需取出内固定并经适当功能锻炼2个月以上方能进行鉴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般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所在省或者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者本人工资计算,也有个别省份如江苏定额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车祸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原因分析: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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