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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面有人高空抛物,业主可以首先向物业公司投诉,其次可以报警处理。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
高空抛物可能会有刑事责任。根据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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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是一个综合型的、复合型的权利,由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所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所有权及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及居住于建筑物上的人的行为的管理权所构成。建筑物楼顶空间及其架空层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专有权之外的共有权,即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处置,只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才有权决定楼顶空间及其架空层的使用。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小区绿化分广义绿化和狭义绿化,广义的泛指增加了植物,改善居住小区环境的园林工程都可以算是小区绿化,狭义的是指在广义泛指基础上增加认为评判标准,例如那种植物的存在会对环境与什么影响,该行为的性价比如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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