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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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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说明离婚只能消灭婚姻关系的夫妻身份,但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为婚姻关系可以依法定程序而成立,那么也可以依法定程序而解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因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存在,当然不能人为地解除。因此,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后,作父母仍然必须继续对未成年子女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承担法宝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的保护责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在此情形下,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于子女的扶养归属方面: (1)为了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2)哺乳期过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离婚时的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的确定 首先应当考虑子女归谁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应当充分考虑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其次,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在有利于子女利益保护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 第四,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要求。 (3)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抚养教育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财产折抵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以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目的在于确保子女的生活和受教育不因父母双方离婚而受到影响甚至损害。在财产问题的处理方面 (1)父母双方离婚时,依法只能对其夫妻共有财产及家庭共有财产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不能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损害子女合法的财产权利。
第一,非婚生子享有正常落户的权益,只要父母携带其出生证或者亲子证明,就可以给他上户口,不会受到限制; 第二,不管他是跟哪一方一起生活,父母都对其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抚养,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第三,非婚生子一样享有继承权,他可以跟其他子女一样平等的继承父或母的财产,除非,被继承人留下明确的遗嘱,不分配给他遗产。
【1】夫妻之间要经常促膝谈心,使第三者无空可钻。【2】遇到夫妻之中过错方有了外遇,夫妻无过错方要和有过错方长谈,尽力把夫妻中过错方从第三者身边拉回家庭。【3】如果夫妻中的过错方拉不回家庭,无过错方要留下证据。(录音,录像)。【4】如果达到夫妻中的过错方与第三者同居,甚至和第三者婚外生子,夫妻的无过错方可以报警,证据说明了夫妻中的过错方构成重婚。对过错方进行处罚。如果因为夫妻中过错方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利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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